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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 共创文明示范区”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13:4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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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丰台区教育系统创建首都文明示范区动员部署会精神,扎扎实实地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好“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示范区” 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首都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影响和辐射带动作用, 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示范区”为主题,全面开展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赏文明、网络文明六大文明引导行动,通过“ 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形成创建首都文明示范区的强大合力。

 


  二、活动时间
    2016 年 12 月—2017 年 6 月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启动,营造氛围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小手拉大手, 共创文明示范区”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领导、组织、 协调和督查工作,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保证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寒假前举办全校师生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小手拉大手, 共创文明示范区”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通过校园网、电视台、广播、自媒体、宣传橱窗、班会、团队活动等形式,积极宣传,动员全体师生和家长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争做文明师生、文明家庭, 争创文明示范区。


  (二)精心设计,开展落实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联系实际,围绕“ 小手拉大手, 共创文明示范区”主题,以六大文明引导行动为主要内容,按照月月有主题、家校联动的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工作, 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示范区”主题实践活动。
  1-2 月 “我是文明小使者”文明传递主题实践活动
  3 月 “ 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4 月 “文明祭扫我参与”文明上网主题实践活动
  5 月 “青年先锋示范先行”主题实践活动
  6 月 “童趣总动员,助力创文明”主题实践活动


  此外,结合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教委机关相关部门要会同丰台教科院德育研究室、丰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开展好“我心中的文明”征文和书法、绘画比赛活动, 开展好中小学班名、班徽、班训、“ 好家风、 好家训”征集活动, 开展好“ 校园好故事”、“ 校园好集体”、“千名小使者” 评选活动,组织好创建活动展示交流活动,积极推动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总结典型,宣传表彰
  2017 年 6—7 月, 总结开展“ 小手拉大手, 共创文明示范区”主题实践活的经验做法, 认真收集整理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做好宣传表彰工作。

 


  四、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小手拉大手, 共创首都文明示范区”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成立丰台区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 共创首都文明示范区”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薛 红 张 洋 刘占良
  副组长: 李 梅 牛立春 张红旗 钟 灵 刘建宾
  郭俊山 杨联文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宣科。 负责“小手拉大手, 共创首都文明示范区”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协调,拟定活动方案,对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 共创首都文明示范区”主题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总结、宣传活动成效。
  办公室主任: 张红旗
  成员单位:统宣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干部科、组织科、纪工委(监察科)、团少工委、教育工会、基教一科、基教二科、学前科、职成科、人事科、财务科、基建科、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科、保卫科、民办教育科、审计科、体美外科、督政科、督学科、法制工作科、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

 


  五、 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务求实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将活动纳入到学校常规工作中,结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活动中要特别注重参与面、 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开展的活动、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各种不同形式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在教育系统掀起活动高潮。

  3.精心设计,保障安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开展环节进行精心设计,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切实把学生放在最中央,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 广大未成年人在安全环境下开展各项活动。
  4.经费支持,落实到位。为确保“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示
范区”主题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区教委和各单位须给予相关经费支持。
 

 

 

附件

“我心中的文明”主题征文活动
暨青少年儿童书画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方案

 


   为切实落实好丰台区教育系统创建首都文明示范区“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示范区”主题实践活动,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主题为“我心中的文明”主题征文活动暨青少年儿童书画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活动旨在展现青少年儿童健康向上、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倡导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赏文明、网络文明,以主题征文及书画作品征集、展示为主要活动形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学校文明形象,积极营造创建首都文明示范区的社会氛围。

 


  一、活动名称
  “我心中的文明”主题征文活动暨青少年儿童书画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7 年 3 月至 5 月


  三、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丰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


  五、 作品要求
  (一)主题征文
  征文以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赏文明、网络文明等为主题进行创作,鼓励作者发挥想象力,通过写作展现各主题的深刻内涵。文章体例和字数不限,不得抄袭、转载或改编。所有征文请在下面注明作者姓名、年级、选送单位、辅导教师、联系电话。


  (二)书画作品
  书法、绘画作品要求具有创造性和艺术性,构思独特,设计合理,画面美观,色彩搭配协调,有一定表现风格。作品可以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赏文明、网络文明为主题进行创作,鼓励作者发挥想象力,用书法和绘画作品生动展现各主题的深刻内涵。作品种类不限,绘画、书法、动漫、摄影、工艺美术等均可。所有作品请在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年龄、选送单位、辅导教师、联系电话。
作品尺寸要求:
  1.绘画:画种、材料不限(含剪纸及手工制作)。中国画规格为四尺三开,宣纸绘画,其他作品统一 8 开纸或 4 开纸。
  2.书法:软(毛)笔、硬笔,书体均不限(不含篆刻)。软(毛)笔作品宣纸书写,尺寸为 2×4 尺以内,书体不限。硬笔作品尺寸为 16 开,字数在 50-100 字。小学生书写规范字,中学生书体不限。
  3.摄影:黑白、彩色不限。需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格式为 jpg,大小不低于 5MB。
  4.电脑动漫:黑白、彩色不限,单格、多格不限(不含手绘)。
注:活动主办方有权根据活动需要使用作品,本次征集实物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作品报送
  (一)征集及初审
  作品征集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并进行初审, 每单位最终选送征文作品 5 篇;书画作品 10 幅。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30 日, 请详细填写“我心中的文明”中小学主题作文征集、评选活动信息表及青少年儿童书法、绘画作品信息表(见附件),与作品原件一同交送北京市丰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 36 号 249室。
联系电话: 010-63819190 010-63831957 010-63892121
联系人:郭老师 张老师 王老师 左老师


  七、作品评选
  所有作品将根据年龄段分组,按照报送作品总数的 10%、20%、20%,由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为一、二、三等奖作品的辅导老师颁发“优秀辅导奖”。 同时根据获奖情况对各组织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征文及书画优秀作品拟将分别整理并形成电子稿集,评选出的优秀书画作品将通过网络进行展览展示。


  八、 百米长卷绘文明
来自优秀组织单位的 200 百名青少年儿童围绕“ 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赏文明、网络文明”六个
题进行长卷绘画活动,将心中的文明与青少年儿童学习生活场景等内容融于一纸,体现“人人倡导文明、人人维护文明、人人创建文明”的理念。画卷长度为 200 米(根据场地实际尺寸裁减开),绘画时长约 120 分钟。

 

中共丰台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 1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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